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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生理假逼附證明!女員工崩潰 勞動局:可罰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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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生理假逼附證明!女員工崩潰 勞動局:可罰30萬(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東森新聞

日前台北市勞動局接獲民眾陳情,說明自己向老闆申請生理假,卻被要求提出證明,否則當日則視為曠職。而台北市勞動部局長陳信瑜也提醒大家,雇主不可以要求員工提供生理假相關證明,或就醫證明等文件,也不得將生理假視為曠職,否則可能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若勞工申訴且查證屬實,將開罰2萬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