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議員「汐止鍾楚紅」白珮茹涉用人頭詐助理費63萬 遭起訴求刑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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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議員「汐止鍾楚紅」白珮茹涉用人頭詐助理費63萬 遭起訴求刑8年6月(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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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議員白珮茹。(資料照)

首次上稿11:20 更新時間12:03

有「汐止鍾楚紅」之稱的國民黨新北市議員白珮茹,被控涉嫌於2009年至2011年間利用申報簡姓人頭當公費助理,向市議會詐領63萬元助理補助費,士林地檢署偵辦期間數度翻異供詞,檢察官認為她犯後態度不佳,今依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將白珮茹提起公訴,並向法官具體求刑8年6月。

白珮茹5連霸 有「汐止鍾楚紅」之稱

5連霸的資深議員白珮茹深耕地方,在地服務多年,被地方譽為「0負評」的議員,平日跟民眾互動良好,並積極參加義消宣導活動,政策主打保護住家安全,日前她登記競選連任第6屆議員,卻被查出17年前涉及詐領公款,在選前2個月被檢方依法起訴。

檢方調查,白珮茹的砂石及交通業的周姓女親戚,曾經協助代墊白珮茹服務處的每月1萬8000元租金,後來周女丈夫與白珮茹鬧翻,不願繼續代墊,但因支票已開出,仍需資金過票,白珮茹遂涉嫌讓交通公司的簡姓女員工掛名當公費助理,簡女將議會撥款按月領出交給周女,用以抵充租金。

據指出,白珮茹否認犯罪,辯稱助理費全數用在租金等公務支出,且她另有自費私聘蔡姓男助理,沒有詐領的主觀意圖。但檢方查出,蔡男正職是農會員工,不得兼任有給職助理,也查無白珮茹付蔡薪水的紀錄與報稅資料;至於租金,白珮茹多年來皆曾向議會領取包含服務處租金在內的為民服務費,無須以助理薪資抵充租金,不採信辯詞。

士檢肅貪專組檢察官楊唯宏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偵辦本案,今日偵查終結,除了起訴白珮茹,並將認罪的簡姓人頭助理處分緩起訴。

士檢指出,白珮茹於2009年9月至2011年3月止,指示不知情的助理,製作不實聘用文件,由白女簽名後,向新北市議會虛偽申報聘用簡姓人頭擔任公費助理,使議會承辦人登載於公費助理薪資清冊,將薪資、春節慰問金等款項匯入簡的帳戶,入帳後再由簡領出交由白珮茹私用,共詐領63萬元。

士檢認為,白珮茹自2006年起連續多屆擔任台北縣、新北市議員,長期擔任民意代表,竟貪圖小利,以虛報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有違選民託付,偵查中屢屢翻異前詞,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判處8年6月徒刑,以示懲戒,並聲請沒收或追徵犯罪所得6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