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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溪前區長挪用2萬工程款宴客 二審改判2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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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新北市職訓中心主任陳聖聰擔任平溪區長時涉挪用工程款宴請地方人士詐得2萬元,一審判刑3年10月;二審改判2年,緩刑5年,須付國庫50萬元。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