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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到處裝密錄器偷拍 佐理員涉33罪二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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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駱姓佐理員涉在法院茶水間、辦公室及廁所裝設密錄器,偷拍民眾如廁等隱私影像。二審今天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等33罪,分別判處2月至7月不等徒刑,部分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