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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拍板公務員考績分3等!未達良好且未改善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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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今天通過修正公務人員考績法,將現行甲乙丙丁4等次,調整為優秀、良好及未達良好3等次,並配套訂定優秀、未達良好的具體事由;未達良好者給予其半年改善期,如仍未符期待,或3年內第2次考列未達良好,即應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