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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託攜帶公司貨品入境台灣未申報 最重罰貨價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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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提醒,旅客若受公司委託攜帶貨品或樣品入境台灣,務必主動向海關申報,否則恐因違反《海關緝私條例》而遭受處罰。根據該條例第36條第1項規定,私運貨物進口、出口或經營私運貨物者,可處貨價3倍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