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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港注意!4/30起全面禁電子煙「攜帶也算」 最重關半年罰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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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宣布從本月30日起,任何人不得在公眾地方管有電子煙煙彈、煙油、加熱煙和草本煙,即使只隨身攜帶亦屬違法,最高可處5萬元港幣(約20.4萬元新台幣)罰款,及6個月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