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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維法》修正挨轟網路戒嚴 內政部:觸「2要件」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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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日前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草案,針對在公共場所散布仇恨性言論、恐怖主義或境外敵對勢力激化社會對立等內容,最嚴重可處3萬元以下罰鍰或3日拘留。此消息一出引發立法院國民黨團質疑是「網路戒嚴」,內政部次長馬士元回應,若僅是個人政治認同不構成《社維法》規範的內容,他舉例歐美多國以宣傳納粹思想視為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