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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姿妙涉貪一審判12年半 不服判決上訴高院今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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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汙案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12年6月,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於2024年12月31日當天遭內政部停止縣長職務。林姿妙對案件進行上訴,今(4)日現身高等法院出庭應訊,面對現場媒體詢問是否有信心獲判無罪時,並沒有回應,不過身旁友人代為點頭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