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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承辦警「開到家人罰單」 自行繳納12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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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一名承辦檢舉業務的警員,因家人騎乘其機車未打方向燈遭民眾檢舉,該承辦員秉持執法公正原則,仍依法辦理並自行繳納1200元罰金。警方也藉此案例進行交通安全宣導,提醒用路人養成打方向燈的好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