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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賄綠能廠商560萬判刑12年 前台西鄉長今入獄要求幫忙找通緝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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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前台西鄉長林芬瑩以核發路權為手段,透過丈夫丁文彬向太陽能光電業者收賄560萬元,一、二審分別對林、丁判處12年及13年6月刑期。案經最高法院判決定讞。不過丁棄保潛逃,150萬保證金遭法院沒收並被通緝,林芬瑩今(22日)上午到案執行發監時,被問老公去向,她要求「你們幫我找找看,我也找不到老公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