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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荷包!明年元旦起「未做1事」30萬元秒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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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署表示,為加強建築物的安全管理,自112年起針對8樓以上集合住宅正式納入公共安全申報範圍,要求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每3年應申報大樓內防火避難設施的維護情況;自明(114)年起擴大針對6至7樓之集合住宅也納入公安申報,每4年進行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