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再生醫療法」三讀通過 嚴禁胎兒成為細胞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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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4)日三讀通過「再生醫療法」,為避免「無行為能力者」被迫提供細胞,三讀條文排除嬰兒作為細胞提供者,羊水、臍帶、胎盤可作為組織來源。「成年無行為能力者」提供細胞時,須由代理人公證,若由非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行為,將重罰200萬以上2000萬以下罰鍰。...

立法院今(4)日三讀通過「再生醫療法」,為避免「無行為能力者」被迫提供細胞,三讀條文排除嬰兒作為細胞提供者,羊水、臍帶、胎盤可作為組織來源。「成年無行為能力者」提供細胞時,須由代理人公證,若由非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行為,將重罰200萬以上2000萬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