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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11項食品須標示過敏原」曝 ! 不合格前3名 NO.1 「海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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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11項食品須標示過敏原」曝 ! 不合格前3名 NO.1 「海鮮」(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中天新聞網

過敏總讓人相當不舒服,但近年越來越多人因「食物」而過敏。食藥署表示,目前市售包裝產品含有甲殼類等11項製品,須在產品的容器或外包裝上,顯著標示含有致過敏性內容物名稱之相關醒語資訊,如未依規定完整標示或有標示不實之情形,可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