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稅大改革!往生前2年內贈與配偶需併入總額課稅 放寬可用遺產繳稅
署名 鉅亨網記者張韶雯 台北
行政院今(30)日第 4014 次院會討論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贈與配偶等特定親屬的財產,需併入遺產總額課稅,並針對納稅義務人、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及分期繳納等規定進行重大變革,同時刪...
行政院今(30)日第 4014 次院會討論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被繼承人死亡前 2 年內贈與配偶等特定親屬的財產,需併入遺產總額課稅,並針對納稅義務人、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及分期繳納等規定進行重大變革,同時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