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電子煙回台修法重罰!首犯最重罰100萬 一年內再犯關1年

作者 陳鈞凱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遏止毒駕,避免電子煙成為「喪屍煙彈」(依托咪酯)的吸食載具,行政院院會今(25)日審議通過《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了增加持有電子煙的罰鍰,提高至新台幣3萬元至10萬元,並沒入外,國健署提醒,新法還針對攜帶電子煙入境的旅客,增訂第一次罰新台幣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