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社報導中央社蔣萬安長子交換學生案 廉政署:依法由主管機關論斷未署名9/10 16:37#台北市19 家 · 273 篇#國教署5 家 · 11 篇#廉政署8 家 · 24 篇#蔣萬安22 家 · 611 篇#法務部5 家 · 17 篇#建中4 家 · 4 篇#林炤宏2 家 · 2 篇#李慧芝10 家 · 22 篇配圖來源:中央社針對台北市長蔣萬安長子錄取國際交換學生議題,法務部廉政署今天回應媒體提問時表示,日前說明僅是避免各界誤解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而此個案審查判斷,依法要由主管機關論斷。...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609100219.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