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有線廣播電視法 放寬政府間接持股上限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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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黨政軍條款」禁止政府、政黨投資系統經營者。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有線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適度鬆綁政府、其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或其受託人「非實質控制」的單純財務性間接投資,持有系統經營者股份從持有1股都不行,放寬至上限1%。...

現行「黨政軍條款」禁止政府、政黨投資系統經營者。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有線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適度鬆綁政府、其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或其受託人「非實質控制」的單純財務性間接投資,持有系統經營者股份從持有1股都不行,放寬至上限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