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時新聞網報導中時新聞網拒協商 企業界:一切後果請自負作者 譚淑珍2016/6/29 01:26#工商團體12 家 · 29 篇#協商5 家 · 34 篇#立法院11 家 · 129 篇#工商3 家 · 6 篇#團體3 家 · 19 篇原站閱讀全文請至原站閱讀。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629000363-26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