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時新聞網報導中時新聞網印度法院:婦女離婚後再找對象 等同通姦作者 簡立欣2015/8/20 21:15#印度12 家 · 52 篇#法院3 家 · 7 篇#婦女4 家 · 6 篇#離婚7 家 · 27 篇#通姦3 家 · 4 篇原站閱讀全文請至原站閱讀。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820004933-26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