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社報導中央社立院初審國體法 協會理監事單一性別不少於1/3未署名5/28 15:36配圖來源:中央社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國民體育法部分條文,初審通過條文規定,特定體育團體理事會、監事會之組成,任一性別理事、監事,不得少於理事總額、監事總額1/3。但有特殊情形,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得不在此限。...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605280196.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