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社報導中央社雲云科技負責人殺人判無期 北院:犯行惡性重大未署名4/30 16:55#台北地方法院5 家 · 11 篇#台北地檢署9 家 · 30 篇#無期徒刑12 家 · 21 篇#社群媒體8 家 · 20 篇#雲云科技13 家 · 30 篇#曾志新8 家 · 21 篇配圖來源:中央社雲云科技負責人曾志新殺害梁姓技術長案,北院國民法官法庭認定曾男犯罪行為惡性重大,不但使梁男家庭破裂,也使員工身心受創,考量未獲家屬原諒等情,今天判曾男無期徒刑。...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604300253.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