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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收賄案部分定讞 刑期計5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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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消防署長黃季敏收賄案部分定讞 刑期計55年8月(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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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消防署長黃季敏被控任內藉多起標案收賄,二審判刑應執行16年,最高法院今天就收賄、洗錢、圖利共7罪駁回上訴定讞,刑期合計55年8月,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其餘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