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社報導中央社立院初審電信法 非法危害海纜設備可逕行沒收未署名2025/12/1 16:18議題海底電纜遭破壞配圖來源:中央社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電信法第72條修正草案,初審條文明定,竊取、破壞或其他非法危害海纜相關設備等,犯罪用工具、船舶和其他機械設備,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並可視個案情節拍賣或變賣。...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512010185.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