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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選務人員收到罷免提議後 禁宣傳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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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選務人員收到罷免提議後 禁宣傳立場(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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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今天表示,選罷法規定,各級選委會的委員、鄉(鎮、市、區)公所辦理選舉事務等人員,在收到罷免案提議後,不可以有支持或反對罷免案的宣傳行為,違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