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社報導中央社立院三讀典試法 納求償權規定要求違法失職者賠償未署名2023/11/14 10:53#考試院4 家 · 5 篇#考選部15 家 · 29 篇#游毓蘭7 家 · 8 篇#費鴻泰配圖來源:中央社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典試法第31條條文,規定典試委員、命題委員、閱卷委員、審查委員等不得徇私舞弊、潛通關節、洩漏試題,若違反規定致考選事務費用增加者,考選部對之有求償權。...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311140043.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