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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金融關鍵設施刑罰擬提高 可關7年、危害國安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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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金融關鍵設施刑罰擬提高 可關7年、危害國安加重(新聞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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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財委會27日將審查銀行法、證交法、期交法修正草案,若金融關鍵基礎設施遭實體破壞或虛擬侵害,以致核心資通系統無法正常運作,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