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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數位法發威 指名19家「非常大平台」受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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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數位法發威 指名19家「非常大平台」受監管(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中央社

歐盟今天根據「數位服務法」指名臉書、亞馬遜等17家為「非常大型網路平台」及谷歌、微軟2家為「非常大型搜尋引擎」,被指名企業需在4個月內遵循該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