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社報導中央社歐盟數位法發威 指名19家「非常大平台」受監管未署名2023/4/26 01:24#歐盟執委會3 家 · 7 篇#谷歌10 家 · 22 篇#歐盟數位服務法2 家 · 3 篇配圖來源:中央社歐盟今天根據「數位服務法」指名臉書、亞馬遜等17家為「非常大型網路平台」及谷歌、微軟2家為「非常大型搜尋引擎」,被指名企業需在4個月內遵循該法規定。...https://www.cna.com.tw/news/afe/202304260005.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