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社報導中央社「M化車」取證不可採 法界:法令應列出偵查手段未署名2023/4/20 13:49#朱俊銘#翁偉倫#法務部21 家 · 59 篇配圖來源:中央社警方以「M化車」偵蒐並破獲詐團,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昨天認為M化車取證無證據能力,判決詐團無罪確定。法界人士認為,法令應明確列出偵查手段、設備,才符合法律保留原則。...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304200159.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