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少根筋1/秒赦運毒集團!「北院法官」不鳥檢警「螢光筆提醒」 一次無保放行10在押重犯 | FTNN 新聞網
作者 蘇郁凱

社會中心/調查採訪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運毒屬於無期徒刑起跳、最重可處死刑的絕對重罪。然而,臺北地方法院(北院)劉姓法官一接手審理「鬼哥運毒集團」後,竟當庭一口氣放走10名在押重犯,且僅「限制住居」,連交保、限制出境出海都不用!...

社會中心/調查採訪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運毒屬於無期徒刑起跳、最重可處死刑的絕對重罪。然而,臺北地方法院(北院)劉姓法官一接手審理「鬼哥運毒集團」後,竟當庭一口氣放走10名在押重犯,且僅「限制住居」,連交保、限制出境出海都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