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毒駕肇事…稱病且要顧孫求輕判 法官給他機會免入獄

邱瑞杰全文約 797 字
他毒駕肇事…稱病且要顧孫求輕判 法官給他機會免入獄(新聞配圖)
配圖來源:聯合新聞網

邱姓男子吸毒後開車上路,撞毀警方公務車、私人轎車再自撞被捕。他以車牌沒了,駕照沒了,還要照顧孫子,不敢再毒駕了,請求輕判。法官審酌他認罪、賠償被害人及身體健康等生活情況,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2萬元。 判決指出,邱男今年5月19日上午在住處,以燒烤吸煙方式施用甲基安非他命後開車出門,行經信一路撞擊市警局少年隊公務車、劉姓女子的轎車但繼續行駛,不久後自撞分隔島。員警到場處理,採尿送驗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將他移送法辦。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起訴涉犯公共危險罪嫌。 基隆地方法官審理時,邱男全部認罪,並說會賠償修車費用。肇事後車牌被扣兩年,車沒了,駕照也沒了,他讀國一、小一的孫子的爸媽不在了,他要照顧孫子,不會再毒駕了。邱男還說,他脊椎長骨刺,手舉不起來,還有心臟病裝兩支架,也曾胃潰瘍大出血。年紀大了,沒有辦法吸毒了,也不敢毒駕了。 邱男的律師也說,邱男今年2月因焦慮、失眠等病症,醫院有開抗焦慮及助眠藥物。今年5月因病住院,15日出院後馬上就吸毒,結果胃潰瘍,當天又進急診,住院3天出院後,自行服用安眠藥,隔天肇事。邱男並非出院後就吸毒馬上開車,所以檢驗濃度變低。 法官指出,依據相關事證,足認邱男自白與事實相符,予以採信。邱男明知施用毒品會導致對周遭事務辨識及反應能力降低,吸毒後開車漠視自身安危,更枉顧往來人車生命、身體、財產安全及公眾安全,並因肇事,行為可議。 邱男曾犯公共危險罪判刑3月,2023年10月18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5年內再犯案屬累犯。法官審酌邱男坦承犯行、與被害人和解、毒品濃度,自述是孫子的監護人及健康狀況等情狀,加上基於特別預防法理,非加重其刑不足使其覺悟,無依累犯加重其刑必要,判刑6月,併科罰金2萬元。徒刑易科罰金、罰金易服勞役均以1千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