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現金應追求「平滑流動性」,而非「政治嘉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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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政府規劃於2027年普發每人一萬元現金,編列預算2,357億元;在野黨則主張加碼至二萬元。朝野爭論集中在「發多少」,卻忽略更重要的問題:同樣一筆公共資源,如何發放才能改善家庭生活、穩定消費,而不只是製造短暫的政治秀? 回顧我國全民發放的歷史,前三次基於景氣理由:包含2009年金融海嘯的3,600元消費券、2020年疫情初期三倍券與2021年三級警戒5,000元的五倍券。2023年改以稅收超徵還稅於民為由,首次普發現金6,000元;2025年底因應川普加徵關稅,第二次普發現金,金額提高至一萬元;近期研議基於「AI紅利,全民共享」的第三次普發現金,可能翻倍至二萬元。 無論經濟衰退抑或是經濟繁榮都可作為普發的理由,且金額愈來愈大,發放期間亦愈來愈短,有常態化的趨勢。恣意普發現金與競相加碼,本質上正是財政民粹主義(Fiscal Populism)的具體展現:決策者為了換取立竿見影的政治聲量與選民好感,將立即可見的現金給付置於制度前端,卻刻意淡化財政紀律、財源永續性與長期的公共投資機會成本。